主要的評定標準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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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對於保存自然、關懷環境的貢獻
二、 文化資產保存
三、 社區參與及效益
四、 教育上的措施
五、 商業上的措施
六、 創新的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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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生態觀光獎的方式:
每年6 月30 日前, 可在國際順風社網站上, 下載生態觀光獎申請書, 填妥後送交國際順風社總秘書處。 |
一、 主旨說明:一百字以內英文簡介(一頁)
二
、 宣傳品、任何印刷品
三、 CD:五分鐘為限,內容為有圖/表的Powerpoint 簡報為佳(CD 為必須文件)
四、 政府或當地機關之觀光單位, 開立對申請事項在其單位有案可查, 或有所認知的認證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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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請函請寄下列地址: |
Skål International
General Secretariat
Edificio Espana
Avenida Palma de Mallorca 15-1o
29620 Torremolinos , SPAI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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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評審與評選標準: |
歷屆評審名單都可在順風社網站上查閱:http://www.skal.org
每屆三位獨立的評審,都是從與生態及永續觀光相關的重要機構或組織禮聘而來,評審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後,以他們專業的判斷來評定分數,最後由順風社總秘書處彙集評審資料,從而決定優勝者。
評審人員的名單都是在頒獎時才宣布,其理由不言自喻。頒獎典禮舉行的時間,都選在由各國代表,以及眾多主辦國貴賓出席的國際順風社世界大會上,同時舉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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